根據市區修訂條例,丸之內在從國家轉讓時必須是耐火建築物,從防止火勢從下層蔓延的角度來看,地板的結構當然應該是耐火結構。但是,不知為何只有面向丸之內仲大道的6~11號館和14~17號館的地板是木造的。
1894年完成的包括1號樓在內的巴巴街道建築群的地板是“防火地板”的規格,並且在1904年出版的“日本和西方改進建築研究”中也描述了“防火地板”差異不是技術問題,因為它被描述為。另一方面,“防火板”和“防火板”的馬場街的建築是三層,“木地板”的6~11號樓是兩層,因此認為結構因規模而異。其中的第6、7號館,當初是作為公寓計劃的,在即將竣工的時候變更為出租事務所,但是因為地板是木造的,所以認為這個差異不是因為用途的不同。
因此,雖然根據市區修訂條例規定了耐火建築物的條件,但只有三層以上的建築物要求耐火性能,或者已經有了路邊耐火的概唸,只有面向主要街道的建築物,如馬場街,必須要求耐火性能...... (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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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簡介
江島知義
Ejima Tomoyoshi
與歷史建築物相關的樂趣在於像讀推理小說一樣解謎。為什麽,這個設計?平息?我們解決了與原始設計師交談的謎團,尋找原創,並在那裡找到新的價值。
Update : 2021.01.01